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4期)
| 发布时间:2025-10-22 14:0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09月30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正常户企业(单位)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企业或单位欠税200万元以下).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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