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邹庆平等9位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5-10-23 10:4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邹庆平等9位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限你自见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补申报,或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梁溪区清名路380号3楼)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你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你如对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梁溪区清名路380号3楼)


附件:2025年梁溪区个税催报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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