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0-29 15:1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吴中税木渎税通〔2025〕002 号)。通知事由:限期更正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吴中税木渎税通〔2025〕002 号),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税务分局
陈心怡 座机电话0512-6625171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苏州玛恩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320506MA7NJ8CQ59 | 吴中税木渎税通〔2025〕002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税务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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