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东税苴镇送达公告〔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10-30 15:44访问次数:来源: 如东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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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税苴镇限改〔2025〕061001号)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苴镇限改〔2025〕061001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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