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
开发示范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5年第4期(县级)
| 发布时间:2025-10-31 11:13 | 来源:通州湾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9月30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4期清单(适用于企业或单位).pdf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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