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江苏伦迪叉车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0-09 15:2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戚玉明 0523—8019881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1.江苏伦迪叉车有限公司(91321283MA1MEXM13W)(泰税一稽税通〔2025〕2206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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