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1-11 16:0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盐城市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冈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903788381792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盐都税龙限改〔2025〕2262号),文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0天,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盐都税龙限改〔2025〕2262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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