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10:3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1.持证人姓名:杜燕飞

税务检查证号:苏税征320621190091

2.持证人姓名:周晨晰

税务检查证号:苏税征320621230006

3.持证人姓名:章群

税务检查证号:苏税征320621190127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证状态: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