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5-11-19 10:4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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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文清

联系电话:0527-81082875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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