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送达
溧阳市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1-24 14:00 | 来源: 溧阳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溧阳市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4810941151742):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开发的戴埠镇金城花园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由于无法联系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且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无法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溧阳市恒泰置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溧阳税二 税通【2025】75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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