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一所 送达公告〔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11-28 14:4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易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欧朗杰建材有限公司、南通新岚途商贸有限公司、南通慕彩商贸有限公司和南通光楚建材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

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且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领取书面文本。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字轨号

1

南通易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1320602MAEG4NRF6W

通税崇川一税通〔2025〕242号

2

南通欧朗杰建材有限公司

91320602MAEFAF394W

通税崇川一税通〔2025〕243号

3

南通新岚途商贸有限公司

91320602MAEELBDL4Y

通税崇川一税通〔2025〕244号

4

南通慕彩商贸有限公司

91320602MAEGLM4QXT

通税崇川一税通〔2025〕245号

5

南通光楚建材有限公司

91320602MAEJG4GXXF

通税崇川一税通〔2025〕246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025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