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204号)

发布时间:2025-11-03 14:4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一稽处〔2025〕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认定你单位2025年开具的4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甘伟 座机电话0512-6982653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苏州展奇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6MAEKJ8R162

苏州税一稽处〔2025〕239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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