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16:5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对高海瑞、邓海玉拟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相关《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书面文本。

联系人:许璐、孙婷婷

联系电话:0512-66962291、0512-66962325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7楼

附件1:高海瑞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pdf

附件2:邓海玉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pdf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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