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规定,现对出口管理类别为一、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宿迁市税务局一、四类企业名单(2025年12月1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