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镇江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引
| 发布时间:2025-12-01 11:34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一、参保对象
1.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
1.集中缴费期: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026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费的,将会有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请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三、缴费标准
1.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个人(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495元(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450元、2025年下半年长护险费用15元、2026年长护险费用30元);
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男性,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25元、2025年下半年长护险费用15 元、2026年长护险费用30元);
70周岁以上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元(含2025年下半年长护险费用15元、2026年长护险费用30元)。
2.符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及长护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电子支付缴费: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费二维码见后);
2.银行柜面缴费: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各网点缴费;
3.现场缴费:由各社区(村)代征点使用社保专用POS机收费。
4.“家庭共济”缴费: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办事大厅→“我要办”→“家庭共济”→“添加家属”进行家庭成员共济绑定(已绑定的无需再次绑定),绑定成功后通过“家庭共济”→“共济缴费”为家庭成员缴费。
五、票据获取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后,参保人员可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地方特色”,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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