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镇江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指引
| 发布时间:2025-12-01 11:4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为保障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平稳有序,现将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缴费方式和时间
1.银行扣款方式
(1)扣款时间:2025年12月11日
请您务必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12月份费款(缴费档次共12档,最低缴费档次990.4元/月,最高缴费档次4952.4元/月)存入已签订扣款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并确保您的卡是激活状态。
(2)如果您有2025年1月到11月扣款未成功的情况,我们将在12月11日一并补扣,请确保账户资金充足。
2.微信、支付宝电子支付缴费方式
缴款截止日期:12月31日
微信、支付宝扫描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按月缴费。
3.银行柜面缴费
缴款截止日期:12月31日
缴款地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各网点按月缴费。
4.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费
缴款截止日期:12月31日
二、特别提醒
1.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跨年不得补缴。
2.为减少窗口排队等待时间,建议优先选择银行协议扣款、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或前往银行柜面缴费。
3.如果您2025年1月到12月份有中断需要缴费且银行扣款未成功的或未参与银行扣款的情况,请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或人社大厅税务窗口等其他渠道缴费。
4.2025年度1-9月已缴费的,最低缴费档次按原基数4879元执行,月缴费金额为975.8元,无需补缴差额;1-9月未缴费的,按新基数4952元执行,月缴费金额为990.4元;如您1-9月已缴费并想要补缴差额,可在10月份以后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基数。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内容仅适用于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经开区、丹徒区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票据获取
缴费后参保人员可以注册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地方特色”,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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