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王鲍税务分局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启税王分送达公告〔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12-10 14:3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启东市艺点名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WHYUT1E):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启税王鲍社限清缴字〔2025〕4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启税王鲍社限清缴字〔2025〕4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王鲍税务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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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启税王鲍社限清缴字〔2025〕45号

启东市艺点名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81MA1WHYUT1E):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保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欠缴所属期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47013.9元,工伤保险费1576.6元,失业保险费2080.8元,总计金额为(大写)伍万零陆佰柒拾壹元叁角(¥:50671.3元),限你单位2025年 12月 25日前缴纳所欠社保费和滞纳金。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你单位对此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分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你单位若同我分局在社保费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社保费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启东市艺点名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社保费欠缴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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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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