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2-10 11:3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王高财 :(纳税人识别号:37028519******3514)
因《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灌南税新安税限改〔2025〕1202号)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路87号
联系电话:0518-83287976
联系人:孟祥豹 夏思佳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新安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灌南税新安税限改〔2025〕1202号)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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