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泰州市宇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2-15 09:2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泰州市宇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281MA22N5EE5H):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泰税二稽强催〔2025〕1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薛荣俊
联系电话:0523-80575603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星新村158栋
附件:
泰州市宇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泰税二稽强催〔2025〕14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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