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未准期申报文书送达补充公告(2025年12月)

发布时间:2025-12-19 10:0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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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4号厅、锡北镇泾声路3号、安镇街道东兴路198号)办理纳税申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补充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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