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连税稽二公告〔2025〕256号
| 发布时间:2025-12-02 09:2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连云港远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连税稽二处〔2025〕148号)、《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税稽二罚〔2025〕107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书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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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浩 高原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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