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连税稽二公告〔2025〕257号
发布时间:2025-12-02 09:46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连云港金泰颜燃料油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连税稽二处〔2025〕149号)、《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税稽二罚〔2025〕108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新天地A座

联系电话:0518-85990907

联系人:陈浩  高原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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