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
泗洪天意麻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件
| 发布时间:2025-12-22 10:1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泗洪天意麻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2018年至2022年,泗洪天意麻纺织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资金回流等手段,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53份,价税合计1.77亿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泗洪天意麻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同时,相关税务部门对下游受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025年10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泗洪天意麻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博研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杜绝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下一步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托大数据,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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