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一类出口企业名单.doc
附件2.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四类出口企业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