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5-12-31 11:06 | 来源:高邮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市局党委和高邮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法治税务建设目标,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本强基,法治建设成效扎实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穿始终,建立健全局务会会前学法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把法治思想深度融入税收工作各环节、全过程。2025年累计开展《宪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4次。市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点法律亲自领学,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税收工作法治化有序开展。
(二)健全领导机制,压实建设责任
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计划,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三)建强法治队伍,强化人才支撑
1.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核心内容,依托公职律师实训基地组织模拟法庭、纪法教育等活动。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局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3名公职律师),通过实战演练、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四)依法履职尽责,提升治理效能
1.统筹推进税费政策落实。落实省局、市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2025年收集并向省局报送政策适用管理案例,省局简报共采用4篇典型案例;深化落实减税降费,全年报送周报、简报各21篇,通过问题快反机制报送9个快反问题。
2.做优精准服务举措。联合发改委创新推出“智税e站・链通未来”专属服务项目,聚焦智能终端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集群开展税惠赋能活动2次,为23家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助力企业规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推行“线上+线下”双轨服务模式,面向新办纳税人实施前置辅导和“开业第一课”,累计发送辅导短信2955条,覆盖2564户纳税人。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围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总局“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方案,为民营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优化服务;完善一体化税费服务新体系,推进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网格化服务,已进驻12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其中11个设专门窗口、1个配备自助办税设备,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严把制度质量,夯实运行基础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规性评估制度,常态化推进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对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的发文、收文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全年累计排查文件9389件,发现的问题均按规定推进整改。
2.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成市局及各分局权责清单修订并于2025年11月28日向社会发布;贯彻《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透明化。
(六)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
认真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高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紧密结合,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重要内容。2025年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征管改革、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大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七)规范执法行为,彰显公正文明
1.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明确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组织初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新进12名公务员中11人通过考试。
2.开展执法过错追责。针对省局下发的疑点核查中发现的1名执法人员违规认定风险纳税人情形,按规定作出“责令书面检查”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3.规范处罚自由裁量。全面落实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累计办理“首违不罚”681户次。
(八)强化权力监督,规范运行流程
充分运用任务统筹平台,发挥“指标扫描、风险预警、疑点推送、整改追责”功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完成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委员提案,整改上级局推送的各类涉税疑点数据,实现问题闭环管理。
(九)健全救济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1.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税务实践深度融合,建成全省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方案,将争议化解在源头、基层。今年送桥分局党支部获评全国“四强”党支部、为扬州唯一一家,3名同志获评全省税务系统首批“四好”党员。
2.规范行政复议应诉。2025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十)加强普法宣传,厚植法治观念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清单,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在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第12个“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以“税收·法治·公平”为主题开展税收宣传“六进”活动;常态化组织企业培训及申报辅导,相关做法在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展示会中斩获第一名佳绩。
二、创新赋能,特色实践亮点突出
(一)税院协同共治,凝聚法治合力
聚焦“信息共享、机制共建、难题共解”,与法院构建多维度协作机制。一是创新破产预警保护机制,联合制发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各方职责,传递294条欠税信息,助力3户企业破产重整恢复经营;二是强化民间借贷个税管控,签署协作备忘录,打通全链条管控;三是开展企业所得税坏账损失联动核查,签订协同共治备忘录,取得48条法院数据,推动3户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相关经验文章被扬州税务简报刊登。
(二)实训基地筑基,锤炼法治精兵
建立“扬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实训基地”,围绕“一平台四中心”建设强化公职律师统筹培养使用,获省局领导批示,被《中国税务报》《光明网》报道。2025年举办2期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覆盖66人次;结合“六基小课堂”开展执法风险防控、文件解读、案卷评查等实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想践行不够深入
少数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存在表面化现象,理解不够透彻,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执法规范水平仍需提升
部分执法文书制作不够严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执法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将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构建法治、公平、高效的税收秩序,确保全面依法治税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治理质效
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以《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为遵循,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成效,着力推进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质量,为“强富美高”新高邮现代化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