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
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发布时间:2025-12-31 14:04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具体申报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5〕30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jsswgsc@163.com
2.邮递信件: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817室,邮编210036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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