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地全省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 发布时间:2025-12-05 13:26 | 来源: 交汇点新闻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交汇点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好发挥信托制度功能、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江苏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金发〔2025〕37),明确在南京市、苏州市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有别于此前一省一地的单点探索,此次江苏同时官宣两城试点,让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实践初具联动示范效应。
根据《通知》要求,江苏辖内信托机构以南京、苏州行政区域内不动产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的,按照“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反馈登记结果”的流程办理,其不仅是流程的细化,还聚焦于信托财产权属的清晰界定与全周期规范管理,如不论是不动产转入信托时还是不动产转出信托时,均需税务机关出具完税证明材料。
11月17日,在苏州市税务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高效协同下,苏州信托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全省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纳税及登记手续,成功将委托人名下不动产依试点办法登记至信托公司名下。这一突破性成果,标志着国务院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江苏落地生根,也彰显了苏州税务以专业服务赋能金融创新的责任担当。作为试点工作重要执行部门,苏州市税务局聚焦政策落地、服务提质、机制创新三大关键以税务力量护航改革试点走深走实。
一是精准解读政策,优化办理流程。苏州市税务局深入研究《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针对不动产信托转移登记中的流程衔接等核心问题,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专项沟通机制,反复研讨形成统一共识;同时,多部门会商明确试点不动产转移相关税费的具体适用规则,为业务办理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二是精细服务赋能,提升办理质效。苏州市税务局主动对接纳税人需求,提前介入涉税事项辅导,指导纳税人规范准备登记资料,精准确定计税依据、科学测算应纳税费,全程跟进保障税费计算准确、申报流程合规,实现首单业务高效办结,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涉税服务体验。
三是精心总结经验,构建长效机制。以首单业务办理为突破,苏州市税务局全面梳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涉税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与实操要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税务处理方案,协同不动产登记部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试点工作从制度设计迈向实质运行新阶段,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业务开展提供苏州样本。
此次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业务的顺利办结,是苏州市税务局践行以税赋能、服务助企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税收政策的精准落地与征管服务的持续优化,不仅为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务动能,更助力苏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区域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了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