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5年1月)

发布时间:2025-02-10 13:1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1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苏)(昆)税非告(2025)2号.xlsx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