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5年1月)

发布时间:2025-02-11 11:06访问次数:来源: 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新北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名单202501.xls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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