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宁税稽一公告〔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2-18 11:1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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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尔兴润炉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5MA1MFCMN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尔兴润炉料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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