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5-02-19 10:1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 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李秉正  0512-698269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催告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昆山柯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9132058357377066X5

苏州税二稽强催〔2025〕2号

2

昆山晟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320583MA1UTJ7HXE

苏州税二稽强催〔2025〕4号

3

昆山市海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913205830763480974

苏州税二稽强催〔2025〕5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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