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5-02-19 10:1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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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 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李秉正 0512-698269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催告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昆山柯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9132058357377066X5 | 苏州税二稽强催〔2025〕2号 |
2 | 昆山晟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UTJ7HXE | 苏州税二稽强催〔2025〕4号 |
3 | 昆山市海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913205830763480974 | 苏州税二稽强催〔2025〕5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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