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1 16:0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编号:QC-2025012302G(招标文件编号:QC-2025012302G)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俊耀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新桥村龙超路3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折扣率(%):7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京俊耀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米面油、调味品、干货、蔬菜、水果、鲜冻禽肉、鲜冻畜肉、鲜水产、乳制品、豆制品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冰、常义军、刘卫国、吴侃方(组长)、史博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下浮20%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515769****5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334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南京俊耀食品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7.9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93号

联系方式:史博文,025-85661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方式: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

电话:025-8337029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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