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14:03 | 来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万亿之城再出发”的第一年。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更为坚定地贯穿始终,切实把税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聚焦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主业,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务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内督外审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税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党委班子带头执行好“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学习制度,召开党委会31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研讨交流13次;以“同上一堂课”的方式开展区局全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轮训,不断夯实思想根基。坚持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持续推进效能税务建设。
(二)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落实落实2024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组建“税惠赋能”专家团队,依托宋剑湖商学院、乡村治理合伙人、“经彩学堂”直播课堂等多元化平台,接续推出5大专题系列活动17场次;打造“IPO税路领航”服务项目,为常州华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专业化服务,助力“新质生产力”跃迁升级;加强涉税中介监管,开展各类涉税服务中介集中培训3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联合区工商联举办“护航发展益起行”活动,为50余家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税方面的专题讲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推进税驿站建设,落实税驿站工作规范,在横山桥镇省庄村、遥观镇前杨村建设税驿站,打通税费服务“最后一公里”。与经开区法院签订《关于司法案件涉税事项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完善“法院+税务”协同联动机制,拓展法院司法与税务执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优化税收执法,坚持刚柔并济
坚持刚柔并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化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的执法理念。以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欠税清缴效率,全年共追缴欠税入库2.75亿元,其中清理陈欠金额0.26亿元。二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等6项涉税事项中全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提升税法遵从度与社会满意度,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三是在江、浙、沪、皖施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推进区域间执法协同统一,11月28日发布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扩大了区域执法规范统一。四是根据总局要求对新入职的公务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的培训,2024年我局考生全部通过该考试,通过率100%。
(四)发展“枫桥经验”,化解税费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征纳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一是进一步健全涉税诉求快速接收、转办和回访机制,依托线上平台、热线电话、办税服务厅、座谈调研等税费服务渠道,常态化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在纳税缴费过程中产生的需求,2024年共受理办结12366工单1236笔、12345工单208笔。二是创新建立“三个一”社保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受理解决申报缴费类争议案件18件,欠费追缴入库费款金额共计88.71万元,确保有求必应,接诉即办。区局办税服务厅荣获江苏省税务系统首批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
202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1件被复议机关做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2件已撤回。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围绕推进一流法治环境建设,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一是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我局一名公职律师今年被聘任为税务管理方面的普法讲师。二是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云宣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内部及时学习新生效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尤其是与纳税人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数电发票、契税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新政。四是开展“实践研学伴成长 税润童心零距离”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推动税法宣传教育走入校园,走入家庭,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带头学法用法。局党委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贯彻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议事规则,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依法治税工作,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决策工作机制。局党委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决策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酝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向本级政府和常州市税务局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并按照规定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存在的不足
(一)税收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现阶段推行数字税务,各系统间信息衔接不畅,运用大数据进行数字化治税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仍有提升空间,需要持续开展各类依法治税工作能力的培训。
(三)普法宣传仍有不到位的地方,纳税人缴费人的法律遵从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信用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四)税费纠纷处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社保争议案件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充分征询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税务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规范税务执法流程管理、程序管理;严格执行询问约谈、调阅账簿、实地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过程中关键环节的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一年内对一户纳税人下户检查一般不超过一次制度;健全涉税案件移送稽查、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制。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强化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提高依法行政的素养和能力。参加市局即将开展的公职律师轮训,在起草文书、答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方面予以锻炼。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设
实施跨税费种、跨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同一时期面向同一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的税务执法,要落实税费种、专业事项联动执法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并案办理。加强与外部门信息交换,充分利用好三方数据,结合数据分析细化风险指标,形成风险监管数据模型,加以持续推进,产生更多监管成果。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防止税源流失,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开展风险排查、监督防范,推动各职能监督主体持续发现和化解风险,将执法监督体系嵌入工作机制内,使各类监督同向发力、贯通协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税,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