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5 10:2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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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苏州市局和地方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税
1.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站位,突出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当好政策落实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局党委扛牢主体责任,在依法组织收入、落实税费政策等重点工作中,率先示范、靠前指挥,确保上级部署在吴中经开区落地见效。扎实有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政治建设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2.不断强化党委统领作用。以党的建设引领税务执法,建设“四强”党支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落地见效。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解决税务执法重大问题,坚持统筹协调,确保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将税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不断强化法治思维理念。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牢法治思维。
二、牢记税收职责使命,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守组织收入纪律规定,严防收入质量问题发生。健全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征管部门牵头统筹、各部门配合联动的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领导小组。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加强税收预测分析,在动态中摸清税源分布状况,开展税收调研,多措并举找准问题、写好建议,为地方政府决策贡献税务力量,全年共完成税收经济分析报告19篇。
2.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分类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对于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现纳税人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做好纳税辅导。服务跨境电商发展,及时响应企业涉税诉求,有关做法被《新华网》专题报道。积极上报政策落实快反问题,共上报15条,被省局采纳并上报总局2条,被省局评为“好”的1条,在全市各经开区局序列中名列前茅。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吴中经开区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唱响“小吴说税”纳税服务品牌,与共建高校深度合作探索“校税联动”新模式,与共建单位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税宣传,及时对辖区水资源费改税企业开展政策辅导,税法宣传阵地进一步扩大,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营造更加舒心、贴心、暖心的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
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总局《任务清单》、省局《任务分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质量,保证税务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和统一。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吴中经开区税务局大额误收退税审批工作补充规定》,修订完善《吴中经开区税务局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议(法制审核)办法》、《吴中经开区税务局日常税费业务事项集体审议办法》。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全年组织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议25次。对于重大税务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在广开言路、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作用,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审核。抓好重大事项法制审核,规范法制审核信息化流程,明确事项标准,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执行口径,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税法的权威性,持续优化税务法治环境,税务执法规范性显著增强。认真学习《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告内容,为下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打好基础。
六、优化应急响应措施,稳妥防范重大突发事件
贯彻落实苏州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应急预案体系。在专项工作中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对开展专项工作进行监管,规范实施程序。健全舆情监测应对机制,做好大征期、新电子税务局上线、数电票推广等舆情管理工作。
七、化解税收矛盾纠纷,维护征纳关系和谐稳定
1.突出重点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组建税费争议化解“先枫”团队,采取局领导“包案式”处理机制和多部门“联动式”处置机制,并联合区税务、财政、信访等部门,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举报事项,化解潜在社会风险。
2.用心耐心化解税费检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检举渠道,关注纳税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各项权利,努力把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
3.有理有力应对复议诉讼。妥善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和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沟通协调,有理有据讲清政策,有的放矢进行答辩。2024年配合市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个。
八、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1.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聚焦主业做好督察。配合做好审计厅进驻审计和省局、市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推进税费工作规范运行。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以市局纪审联动为契机,在局党委统一部署下,组建1+2+N内控风险防范团队。先后参与开展“一案双查”、“三个一”监督项目、年度工作督察等,为各项工作推进发挥助推和督促作用。
九、加强科技应用支撑,提高税收治理现代化能力
1.以数字化平台推进纳税服务。深化运用个税APP、各类小程序等应用场景,完善线上纳税人学堂,推行新电子税务局、企业微信等纳税服务新平台,加强征纳互动,强化征纳双向奔赴,让办税和服务更有感、更优感。
2.充分发挥“数字管税”作用。利用“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同时,运用“税务风险管理平台”等工具,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3.强化队伍数字化管理水平。落实总局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要求,一方面持续强化“学习兴税”、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等既有系统优势,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慧办平台”运用,组织开展“慧办平台”实操培训,通过“以数治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