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关于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02-26 16:4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近期将进行管户调整,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紫庄税务所(以下简称“紫庄所”),紫庄所的征管职能变化如下:贾汪区紫庄镇辖区由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潘安湖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潘安湖分局”)承接、贾汪区塔山镇辖区由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大吴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大吴分局”)承接、贾汪区汴塘镇辖区由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分局”)承接,紫庄所的相关业务用章同步停止使用;其现行征管职能由上述各分局承续。

潘安湖分局办公地址: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恒盛智谷科技园5号楼

联系电话:0516-68955370

大吴分局办公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大吴办事处建平村1号

联系电话:0516-67028997

工业园区分局办公地址:徐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西楼3楼

联系电话:0516-67028989

二、原紫庄所已做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分别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潘安湖分局、大吴分局、工业园区分局继续办理。

三、管户调整后,原紫庄所所辖纳税人、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税费业务渠道保持不变:

(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7号

联系电话:0516-87812366

(二)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线上途径办理税费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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