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现将本期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和应纳税额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个体定额核定公示(2025年1月).pdf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