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09:1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常熟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2024年常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尽职履责,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权力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扎实的税收法治建设成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推动形成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市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推动税务系统法治建设一贯到底,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加强干部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市局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点内容,认真贯彻并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把法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加强对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干部税收法治思维,增强税收执法规范性。

二、依法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勇挑重担。坚持党委抓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切实扛牢责任,锚定“全年进”目标任务,科学统筹收入目标,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坚决守住收入质量底线,强化沟通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面调动主观努力,提站位、强统筹,客观把握分析应对各种矛盾和挑战,依法依规强化落实,确保在扛牢主责主业上走在前、多贡献,圆满完成2024年组织收入工作。

(四)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服务大局。继续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书记挂帅”亲自抓,发挥头雁效应,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稳落细。进一步深化税收大数据成果应用,针对不同受众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让各类纳税人缴费人都能切身感受到“真情实意”、享受到“真金白银”。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效能。扎实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建立起“精准识别、快速分流、提前预审、快速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等候时长、办理时长明显下降,前台工作量大幅集约,中后台业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积极探索延伸点智慧化升级试点,推动集成式自助办税终端转型,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坚定不移把优化营商环境推向纵深,将便利注销办理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环节,创新服务举措,简化办理流程。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

(六)明确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继续推进长三角区域执法一体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按季度开展“首违不罚”风险筛查,对未落实的及时整改。

(七)落实“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按要求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日常工作,为各分局安装“实时保”录音电话,配备更新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好江苏省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公示更新工作,更新硬件设施,确保过程记录规范;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

(八)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保障。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局《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指引》《普法工作清单》,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常态化开展部门职能监督,牵头建立部门职能监督计划实施清单,各主责部门围绕重点事项开展了内部执法监督。全面落实省局关于《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指引》要求,继续推行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

四、完善行政救济维护合法权益

(九)妥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调解工作。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并延伸至基层税务分局,成立咨询调解室,针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为其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矛盾争议精准化解。构建“分局-税政-法制”组团协作模式,并设置预判预处机制,针对纠纷中的涉税、法律问题,分别由专业人员研判风险,提供法律支持,高效化解涉税纠纷。

(十)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起,发生行政诉讼1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聚焦重点监督领域,围绕“反向开票”、加强“两高一资”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收监管、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等,强化督促检查,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刀刃向内,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紧抓实“吃拿卡要”等三类专项整治,打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发挥一体化综合监督合力,强化纪审联动,紧盯“两权”运行“7+7+N”重点领域,升级完善形成本级内控风险事项清单,提前介入监督,精准匹配防控措施,确保内控防范全链条、广覆盖、深入心。积极参加上级执法案卷评查并组织开展本级案卷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

(十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促使税务部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数智化水平

(十三)加快智能化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实施政务服务税务分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设置简事快办区、陪办服务区和专家辅导区,成功释放三分之一全职能窗口资源,全面打造“智能、协同、集成、高效”的办税缴费综合体。将“零跑动”后台运营中心升级为集约处理团队,集中办理所有线上业务的受理核批和智能柜台后台人工审批业务,推动办税服务厅前中后三区高效衔接,有力营造“智税辨矛盾、智效解矛盾”的税费服务新生态。

(十四)深化征管改革推进模式转变。紧扣改革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任务、牵头部门及实施时间,形成本级任务清单,定期跟踪完成进度,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纵深。

(十五)推进智慧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的工作策略,依托税费日常监管体系,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总局、省局、苏州市局三级监督系统,形成每日风险扫描-预警提示提醒-核查处理消警的疑点指标处理流程,同时积极探索预警指标创新,将风险节点纳入指标体系。强化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建设,提升实体化集约化处理水平,紧盯数电票全链条风险防控,聚焦高风险集中区域、重点领域,开展集中分析,事前防控成效明显。

七、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十六)多渠道开展税收普法活动。继续采取全媒体直播形式举办常熟市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自制多期“虞税e+”普法微视频,其中一期“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获评苏州司法局“苏城法韵”微视频大赛优秀奖并被发布至江苏税务公众号。配合常熟市司法局做好以“‘典’护发展 向‘新’而行 ”为主题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新入职青年干部参加宪法宣传周“知宪于心 守法于行”宪法学习宣誓活动。

(十七)多层次提升少年税校品牌效应。进一步深化与教育部门合作,持续开展少年税校活动,独具特色的“税—企—校”联动宣传模式,形成了普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普法社会效应持续凸显。2024年,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以“童行七彩夏日 虞税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暑期夏令营系列活动,以及“青创税务学堂”税法进高校活动,坚持“青少年税收普法”理念,同时不断拓宽税收普法宽广度,获得社会良好赞誉,进一步打响少年税校品牌。

(十八)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平台优势,将基地馆藏的各类图书及相关税收历史文物等资源全部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激发大众探索税收历史、学习税收知识的热情。积极参与“网络新闻发布厅”“政风行风热线”“法治会客厅”等媒体问政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全民税收普法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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