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09:0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张家港市税务系统在苏州市局和张家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税务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在干部春训和全员培训中开设法治建设相关课程。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提高干部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认同,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组织收入聚财力。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充分依托税收大数据,关注分析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税源变化,持续加强日常基础管理,不断夯实组织税收收入基础。加强欠税监控、追征管理,优化风险应对方式,全面提升税费管理水平,确保应收税款足额入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减税降费添活力。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制发清单、召开例会和问题快速收集反馈等举措,做精做实办税缴费服务方式,抓好优惠政策梳理宣传,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分析筛选符合税费优惠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政策,更好地实现政策找人,排查摸底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等重点企业,采取信息推送、电话、上门辅导政策等方式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以税资政增动力。聚焦社会经济发展热点领域,将税收数据与经济数据融会贯通使用,发挥税收数据广泛性、详实性、时效性强的优势,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发挥“税智”作用。参加苏州市局联合课题、经济快报4次,获苏州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题报告34篇,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4次,获省局内刊录用1次。

三、稳步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一)推进改革有秩序。持续稳妥推进数电发票扩围推广,走访跟踪税控开票大户,了解开票困难并协调解决,引导自开发票。截至2024年底,我局数电开票率(按份数)为91.52%,数电开票率(按金额)为97.89%。优化土地出让金征缴,启用费源核验新机制,强化非税服务质量,坚持服务一体化、集约化、智能化原则,实现申报填写,缴费提醒,票据开具全流程一体化辅导指引。

(二)精准监管有质效。成立加强税收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建设,扎实做好“数据+规则”应用产品相关工作,切实提升税收监管效能。发挥监管任务统筹职能,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监管项目、法人合伙人取得(全国)合伙企业所得少缴税款项目、小微临界点企业风险分析项目、预付卡监管项目、盈利性机构行业监管项目、房土两税全生命周期监管项目落地生效。

(三)精诚协同有力度。深化与法院协作,持续固化完善协助执行欠税和退税协作机制,正式上线破产企业税收债权申报信息化模块,研究解决非税收入债权申报划转等新情况和问题,确保税费债权优先受偿。强化与检察机关协作,就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检察建议进行多次交流会商。个别项目提请检察机关介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日常管理。联合人社、医保、信访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同推进社保费征缴争议多元化解。强化与财政、水务、住建、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时间进度稳步推进,做好水资源税征管准备工作。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各项议事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立足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立足本辖区纳税人和缴费人实际情况,倾听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让工作举措精准有效落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开展行政许可项目调研,明确行政许可项目归档资料清单,解决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案卷共性问题。首次以市局名义对分局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内部纠正,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质量,指导税务干部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推动税务执法更加合规,提高税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依托内控平台、任务统筹平台和一体化综合监督平台的疑点数据,提前扫描发现各类执法风险,形成疑点生成扫描、风险核实处理、指标优化完善工作闭环,全链条防控风险。对系统产生的疑点数据,在督促各个部门进行核实处理的同时,提醒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疑点数据的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主动自查、警示后者,注重疑点数据核实结果的应用,提升干部的执法水平。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应对各项突发事件。根据苏州市信访工作指引对信访事项进行科学分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信访案件处置,及时化解信访矛盾。优化办税服务厅体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线上业务办理状态、12366咨询热线和征纳互动坐席忙闲指标、线下办税服务厅点等候或办理超时等情况开展即时运营监控;同时对诉求采集响应、税企互动微信群活跃度、高频来电咨询、线下高频进厅人员等事项开展定期统计分析,定位问题源头,分析应对方法,实现各类服务资源统筹调度的高效运转,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作用,规范办理各类来信来访和涉税举报,压实工作责任,依法受理、及时转办、按期办结,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八、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和执法有机融合,全年通过“张家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136篇,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发布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流程、通知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九、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统筹推进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建设,推动“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推进数电发票扩围推广,扎实做好“数据+规则”应用产品相关工作,切实提升税收监管效能,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强化智慧工具过程支撑,开发“电子账册数据补充分析助手”,从账户检测、会计分录、指标分析等六个维度自动推送检测结果,辅助应对人员解码账册隐藏疑点,实现穿透式智慧监管,提高征管效能。

十、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规则,党委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召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税务建设重大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张家港税务系统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重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同部署推进,依法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和张家港市政府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工作。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依然存在部分干部的执法理念有待提升、执法方式有待改进等一些短板和弱项。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为动力,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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