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0:0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压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把党的领导和建设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运用蕴含其中的观点方法指导税收实践,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税收法治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扛起组织收入的政治责任,落实责任共担机制,聚焦税源的“存量、变量、增量”三个着力点,一手抓税源建设夯基础,一手抓税收征管提质效,全力以赴完成收入目标,不断筑牢财力基础保障。

(二)落实落细减税降费。2024年,全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大力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反向开票”等税费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精准滴灌,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扬州首家商业综合体离境退税商店正式授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

(三)聚焦产业开展分析。围绕全市“613”产业体系建设,针对光伏、工业母机等支柱性行业开展深入分析,撰写多篇产业分析报告。光伏产业分析以产业链分析范式为支撑,全链条分析产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产业链强链补链、加快光伏电站建设等对策建议转化为政府工作措施。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从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个方面进行把关,从源头防止税务规范性文件违法、失当,确保税务执法依据规范、统一,2024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在对市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采购招采文件的审查中,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要环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采购招采文件的条款和约定不影响公平竞争。对于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缺失的,一律要求完善相关程序,并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后再次复审。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完善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水平。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重视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中议事方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干部执法实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执法能力。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覆盖,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法制审核严格把关。拓宽说理式执法应用场景,全面运用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深化落实说明理由制度,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通过内部说理促进对外说理,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降低执法风险。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外出报批等制度。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及司法部新制定的关于听取意见、听证及调解等办法,严格履行复议职责,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依规作出复议决定,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妥善化解税费争议。成立“1+8”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构建“前端岗位受理、中心协调解决、后台法律支撑”的处理模式。强化社保非税分类管理和风险防控,在全省率先以文件形式,将社保费征缴争议纳入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三)健全纠纷化解方式。创新“微感知·预先服”诉求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买房退个税、纳税信用预警提醒等16类45项预感知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将潜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推进案件一案双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相关制度要求,积极推动“双向倒查”,初步实现由事及人、从个案查处到类案排查,切实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挖掘问题线索,推动纪检应立尽立。

(二)增强精准督察能力。围绕重大政策落实、税费种管理、财务管理开展层级督察审计、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微技术团队效能,深化智慧内控场景搭建,搭建各类监控模型,实现风险管理、挖潜增收。深挖重大领域风险,完善指标口径,确保风险识别的及时性与精准度。

九、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顺利完成不动产登记办税+税务区块链应用试点任务。集约化开展数据治理,数字人民币应用持续增量扩面,重点推动土地出让金数字人民币缴纳场景应用。

(二)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以“办税厅无人、12366无声、纳税人无问”为导向,不断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拓展“跨区域通办互动”“办问协同”等5类服务场景,细化8类13项高频来电人特征库,在全省率先开通12366线上枫桥“一号线”,一站式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全年热线接通率始终保持全省前列。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高效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税务注销优化流程等试点任务,持续提升税费服务的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市县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区位优势,更强激发改革动能,展现更多体现扬州创新力的特色成果,打造更多体现扬州担当的一流业绩,以冲刺决胜的精神状态、敢为人先的责任担当,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州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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