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17:1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市局党委和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完善区局法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思维,完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促进区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发展实际,促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高新区税务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深化党委与纪检组会商机制,统筹用好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及各支部监督力量,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综合运用专项监督、一案双查、纪审联动,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部署区局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提升区局法治化建设水平。

二、优化税费服务,营造依法治税良好环境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多渠道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税助发展,向新而进”为主题,统筹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征纳互动平台等,全方位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联合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国资办、上市公司协会、区人民法院等多部门开展专题涉税宣传,加大跨部门联动宣传合力。

(二)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新体系。做好需求征集及响应,构建以12366热线为核心,办税服务场所、属地日常服务管理、调查问卷、走访调研、服务体验、座谈交流等各渠道需求征集体系,将诉求响应落实落细到热线咨询、办税缴费、属地征管全过程、全领域。不断升级办税缴费方式,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跨域通办,区局“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联办做法获省局微信公众号推广。按照“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大力拓展“零跑动”。建设税费服务运营中心,以办税厅智能化升级改造为契机,推进中后台功能优化,引导纳税人网办、快办,推动办税缴费方式从“面对面”向“屏对屏”转变。

(三)提升纳税信用定向宣传。开展纳税信用提升行动,围绕纳税人全生命周期,从事前预防、事中纠错、事后修复三个环节入手,精准提示提醒,帮助经营主体从源头减少失信,失信后及时修复,增强信用合规能力,积累信用资产,拓展发展空间。2024年开展预警精准推送8560户,点对点微信宣传辅导7700户。

三、扛牢主责主业,履行依法治税工作职责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推动完善“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严格把控收入质量,牢牢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落实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指引,综合运用提示提醒、约谈警示、引导制定清欠计划、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强欠税管理。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政策找人”,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对应享未享、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提醒辅导,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持续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落地。

(三)着力提升征管基础质量。稳步落实两办《意见》、“省局50条”等上级部署,持续提高征管5C排名。推广用好数电发票,配合新电局上线,全面提升数电开票面。提高风险管理质效,贯彻“四能四不要”理念,整合风险管理与税费监管运营中心职能,加强BIEE应用培训,提高基础管理、风险应对、数据分析效率。

四、健全决策监督体制,筑牢依法治税风险防线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税收、土地增值税清算、风险应对、出口退税等重大事项及其他情况复杂疑难问题的集体审议,确保决策民主科学,防范系统性执法风险。推动完善政策确定性会商机制,提升政策落实确定性及时性有效性,推动解决基层在税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遵循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全年落实“首违不罚”1902户次。组织学习最新发布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政策衔接。

(三)增强一体化综合监督合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依托内控监督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强化各主责部门日常风险防范责任。制定《苏州高新区税务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清单(2024年版)》,对标对表压实各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建立纪审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提升主动发现、揭示问题能力,着力防范化解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审计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抓实审计巡察问题整改。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厚植依法治税为民情怀

(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救济权。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渠道,对12366、12345、局长信箱等线上平台,以及信访、现场举报等线下各类渠道反映的情况及时响应,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合法需求得到保障。严格履行救济权告知义务,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二)积极化解税费争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置“新·税·风”税费争议调解室,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与区政法委、社工部、信访局等6部门会商,建立健全社保争议联合处理机制,推进社保费征缴争议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融通税务管理网格和地方综合治理网格,实现涉税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三)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压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依法及时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加强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促进依法治税能力建设

(一)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要求,通过“学习强国”“苏高新党建”“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规范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强化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积极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法规、执法制度规范等法治培训,营造全局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二)推进公职律师团队化管理。鼓励干部报考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在带头学法、推进普法、规范执法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疑难事项讨论、日常执法行为检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法律专项工作,增加实战经验,促进依法治税和人才培养双提升。

(三)落实人才兴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新进税干业务能力水平提升,着力培育青年力量。推进选育管用全链培养,问效青年干部成长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优秀项目评选。在攻坚一线历练“新·税·风”青年突击队,促进青年干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提升。更新能力展示平台,采取主动揭榜方式推进“青蓝”工程,设立“创新攻坚榜”,能者揭榜、智者挂帅、同道者组团。

2025年,高新区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提升站位、服务大局、创新思路,以依法治税为准绳,以一体化综合监督为主要抓手,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驱动力,全面提升法治税务工作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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