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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局2025年2月25日研究决定:
娄莹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分局收入核算科副科长(保留副科级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一年,自2024年2月26日起计算;
陆佳瑜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分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保留副科级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一年,自2024年7月29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