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7 10:4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江宁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高标准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宁税务实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凝心,以党建引领坚定税务法治核心思想
一是深学细悟,切实强化党的思想理论对税收法治的统领地位。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结合起来,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在抓好抓实改革任务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同打造效能税务、深入推进税费业务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改革增效、改革强能意识,将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贯穿各项改革任务始终,以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促进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是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区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区局按季度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是整体规划,坚决贯彻党业融合拓展法治纵深的工作思路。区局党委坚持将税收法治工作与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全局性工作相融合,做到一同谋划、一起部署,将党对税务工作、党建工作的总要求,全面纳入区局依法治税工作,在学法、执法、护法和普法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持续释放党建在税务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力、驱动力、凝聚力。
(二)聚力,以完善机制优化税务法治的基础环境
一是聚合外力,加强司法、检察机关的衔接合作。积极开展税务与司法、检察机关的合作,确保“税务+司法”的衔接有力,推进税收协同共治。加强企业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与税收征收管理,准确申报破产企业税收债权,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二是练强内力,确保税务法治核心业务的合规有序。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发票限额调整实地核查及其他执法事项开展音像记录,按清单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在业务中的主动应用。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区域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本区域执法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执行口径,确保同事同罚、过罚相当,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税务行政争议,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答复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是释放合力,推动税收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国家重大决策、热点焦点问题、地方关心关切,深挖税收大数据,统筹用好外部数据,持续狠抓税收经济分析,尤其以支柱产业、新兴行业、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多维度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三)铸魂,以做实普法强化税务法治的能力素质
一是积极创新法治教育方法,强化内部赋能。选择符合当下热点的法律法规,组织干部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税务法治思想教育,打造高素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税务执法人才队伍。通过领导干部“引领学”、党支部“集中学”、科所“常态学”,形成从上而下尚学,自下而上勤学的良好氛围;通过法律专家开讲座、业务骨干授政策、上好入职学法课等活动形式,以及对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夯实干部队伍行政执法基础;通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发挥税务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助力器”“减压阀”作用,在发展关键时期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实现“明政策、得实惠、享红利”目标。
二是全面丰富法治宣传途径,提升外部普法。推动税务法治宣传向线上线下全方位延伸,采取“融媒体”模式,紧跟热点,精确预判需求,展开全媒体宣传,推动税宣能级跃迁。编演“听我韶韶身边税事”系列相声短剧,让纳税人缴费人愿意看、容易懂。发挥江宁万达区位优势,通过大屏播放税宣作品,将税惠“春风”吹进商圈。
三是持续锤炼法治专门人才,培育业务骨干。分层次、分重点开展法治队伍培养,以集中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税能力。加强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与办理涉税法律事项的质效。公职律师积极参加跟班学习,参与编写案情简报、调研分析等工作,多篇调研文章在《江苏税务》《南京税务》等刊物发表。同时,不断发挥好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在行政复议前置化解、税费争议调解中的作用,在举报案件管理、社会保险费征收、税款异议申诉等案件中推动争议靠前化解、源头化解,通过行政和解、调解等多元化方式跨前一步化解征纳矛盾。
(四)赋能,以品牌打造提升税务法治的品质成效
一是聚焦税费政策落实,打造税政快反“同日达”品牌。区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期向市局报送工作动态,广泛收集各部门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政策适用、纳税服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问题,能即时解答的当场解答,不能即时解答的问题直达区局职能部门或形成政策快反问题上报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同时在当日向纳税人反馈处理情况。通过分类分级快速响应,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不断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打造“一站式”特色服务品牌。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为切入点,突出发挥基层税务所在税费服务、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做好诉求响应,全周期维护纳税人权益,针对诉求工单建立“及时联系-限时处理-跟踪办结-回访反馈”工作闭环,并针对高频事项加强分析应对和预判预处,推动诉求响应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优化三位一体咨询调解室职能,明确办税厅争议即时响应机制,第一时间“首问负责”做好接待,常规诉求形成工单内部处理,复杂诉求部门到场共同化解。建立“事前感知预警+事中协同化解+事后改进提升”争议闭环管理机制,对内发挥公职律师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对外加强人社、医保部门联动配合,充分利用江宁区社保征缴争议联合调处及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机制,打造“一站式”处理新模式。
三是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打造“税务+司法”争议化解品牌。以共建合作为契机,继续深化“税务+司法”矛盾纠纷化解品牌探索,协同区内司法力量,构建科学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根据矛盾对应业务类型分级分类处理,及时把偶发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将税收辅导和诉求响应的“触角”延伸至各街镇、各企业,提前发现并处置私房出租开票、房屋转让、社保费缴纳等居民关注度高的涉税矛盾,推动工作重心从“协调处理”向“靠前排摸”转变,有效降低征纳矛盾,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在推进财税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出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江宁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系统推进税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群众对税收法律知识的认识程度有高有低,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形式。二是税费矛盾争议仍然严峻突出。在税费统管的大背景下,税费争议数量有一定增幅,争议化解的情形复杂、难度加大,需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可预期性,有效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各项行政救济权利。三是税收法治能力还需提质提优。年轻干部对税务法律知识的掌握有待精进,需在干部队伍中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更多具备优秀法治素养的干部。
2025年,江宁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守正创新、持续奋斗、真抓实干、善为善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贡献坚强有力的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