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钟楼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10:05 | 来源:常州钟楼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这一年,钟楼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推动依法治税工作质量跨上新阶。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领导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断,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要求。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三同步”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提升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委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切实抓好以案“促学”和日常“融学”,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相融合。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有效推进税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于组织收入全过程,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细化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强化税收协同共治工作,加强内外协同,依法依规促进增收、壮大财力。
2.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把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用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化解政策落实难点、疏通政策落实堵点。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拓展升级举措,力争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进入第一方阵。落实“三张清单”工作要求,组建税费服务一体化审核专班,不断深化拓展服务举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机制。对历年来是否存在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清理,经清理,未发现存在此类情况。
2.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落实省局、市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增强全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政策适用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于“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梳理高频高风险事项,推动形成集体决策清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掌握制度更新主要变化。扎实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按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打通“三项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
2.加强执法资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落实省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事项清单台账审核管理。
3.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实施行政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创新实践“说理式执法”,不断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自我遵从。坚决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组织局内各部门认真研学《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学习资料,确保相关文件正式施行后能被规范引用、准确适用,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项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全面提升内控机制建设水平,切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加快建设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处理处置等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应急方案,统一资源调度,强化应急保障,用好“办不成事”窗口、“潮汐窗口”等,确保纳税高峰不拥堵、办税服务不降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权利救济机制建设。公开税务违法行为检举途径、税务干部违纪举报途径、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途径,对投诉事项分类受理、处置和反馈。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要求,对纳税人缴费人争议较大的信访或投诉案件主动沟通,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加强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社保费争议调解处理等各项机制融合并进,探索涉税涉费诉求争议分级响应、专家跟进、源头化解的“一站式”调解机制,将争议和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落实政务公开
1.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各职能部门坚持“职责所在、监督所向”原则,持续落实省局、市局一体化综合监督机制。坚持边落实边完善边提升,定期开展工作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市局,加强对本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全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逐步成熟定型。
2.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度、透明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税务官方网站及其他信息公开渠道,更新发布各类涉税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注重公开实效,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获取需求。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强化线上体验区建设,全面推广“云办税”,推动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服务质效名列前茅。拓宽“常税通”平台使用场景,通过基础网格员与所属网格所有纳税人建群交流形式,最大化缩短征纳互动距离。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加强税收法治能力建设
1.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规则。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听取依法治税工作的情况汇报,对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研究部署。
2.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公职律师参加司法部云宣讲活动,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全面学习。优先将公职律师安排在法制岗位上,不断加强公职律师任职培养,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第三方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诉讼、疑难涉税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十一)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崇法善治
1.压实普法责任,夯实普法工作根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与税收宣传相结合,立足早谋划、早部署、早宣传、早落实,对照《钟楼区税务局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开展计划表》,紧扣“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活动主题,让税收宣传月成为税法普及的最佳注脚。
2.注重融合创新,开拓普法工作路径。联合钟楼区检察院,开展“普法进校园 筑梦共成长”主题税宣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联合南通、泰州三地税务机关,开展“税法润童心 共筑民族情”主题税收普法“云课堂”,为三地民族学校的青少年带来趣税课程,引领广大青少年走进税收、了解税法、感悟税理。
二、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动全局各项税收工作法治化,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钟楼实践阔步向前。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理论学习成果在实践中得以有效实施,促进理论向实践的深度转化和应用。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抓好区局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继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深化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发挥协同共治效能,扎实推进“找盯管”税源管理工作,科学制定实施堵漏增收措施,努力实现税费收入提质增量。继续扛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政治责任,不断健全“政策找企”机制,持续优化直连快响工作机制,创新拓展诉求收集反馈渠道,落地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三)深入推进三项制度
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保证执法活动合法、规范、高效。
(四)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通过直播课程、专题研讨等形式对税务执法人员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的内容进行深入辅导。同时,定期取数关注行政处罚执行情况,持续跟踪新实施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执法监督。
(五)持续拓宽税收司法共治格局
持续优化“税务+法院”协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努力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全区税收法治营商环境。探索建立“税务+检察”协作机制,深入开展税检协作,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避免国家税费流失。
(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等法治人才作用
定期开展动员会,提高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不断充实公职律师队伍。通过钟毓课堂、直播授课等多种方式,联合司法局、合作律所、高校等组织相关活动和培训,筑牢公职律师实务工作理论基础。加大实践锻炼力度,组织公职律师及其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旁听庭审、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理等,全方位提升公职律师实务工作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钟楼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