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2025-2028年度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08:2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2025-2028年度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年4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2025-2028年度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磋商

3、最高限价:本次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分五个类别,各投标人按三个类别(第1-3项)进行报价,第4、5项评估费用以第3项报价为基准按倍计算,最高限价分别为:

(1)存量房小区基准数据调查费用,按照调查小区个数计算,不区分小区面积大小,每个小区基础数据调查费用不高于450元,一年内(上次结算后连续12个月内)同一小区数据维护不再结算费用。

(2)存量房基准价格批量评估费用,不区分小区面积大小,按照新增小区及调整小区实际新增及调整物业类型个数*标准房基准价格评估费用计算,每个物业类型标准房基准价格评估费用不高于250元;

(3)未纳入评估系统的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不区分面积大小,每套住宅(含一并交易的附属用房)评估费用不高于250元。

(4)非住宅类存量房价格评估费用,按每宗交易计算评估费用(含一并交易的附属用房及建筑附着物),参照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按倍计算:每宗交易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一倍计算;每宗交易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二倍计算;每宗交易面积在5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三倍计算;每宗交易面积在10000平方米至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四倍计算;每宗交易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五倍计算。需要评估重置成本的项目,评估单位应当同时进行成本评估,评估费用不再另行结算。

(5)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售价明显偏低的房产销售价格评估,按套(个)计算评估费用,参照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按倍计算:每套房产评估费用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0.5倍计算;每个车库(车位)评估费用按住宅类存量房单套评估费用的0.2倍计算。

4、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291525261@qq.com),上传成功后购买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    间:2025年4月7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2)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大庆路66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   15152611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

联系方式:  吕阳        0523-88057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阳

电      话:  0523-88057199、18914418173

附件:附件: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