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4:40 |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通州区税务局在南通市局和通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任务,聚力服务,聚焦风险,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水平,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题学法,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定不移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治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4年,全区税务系统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不动摇、坚持精准监管堵漏增收不松劲。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区局根据工作部署,持续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推动办税服务资源不断整合。加强宣传辅导产品推广,推广“江苏税务服务号”。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力争税收营商环境质量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再上新台阶。发布《“万事好通·税企有解”百日行动方案》,持续推动税企联通、税政直达、服务提升,打通营商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各类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提供更优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依法依规决策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深入领会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等制度要求,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落实省局、市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要求,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统一性和确定性,对纳税人和基层分局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项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及时研判、准确答复,重点关注在政策口径、征管操作、服务宣传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并向市局反馈。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岗位权限配置,确保执法主体和权限合法。抓实抓细执法资格考试,组织税务干部积极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系列学法活动,不断强化区局干部法治思维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区局党委牢固树立依法决策的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审议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将依法决策作为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以“及时、全面、准确”为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进行了全面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以“必要、有效”为标准推进全过程记录,着力提升全过程记录信息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可回溯管理,不断提升全过程记录尤其是音像记录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三是以“合法、合理”为核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全年就对外提供涉税资料、民事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合同要素完整、无误,执法事项合法、准确,执法文书齐备、规范。
(二)不断提高执法规范程度。贯彻国务院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落实税务总局两批及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执行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组织各单位学习2025年1月起施行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制度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大对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积极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持续推进“十四五”依法治税规划、“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始终把握好税收普法工作发展的政治方向,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坚守“主阵地”,细耕普法“责任田”。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厚植法治理念,创新普法方式,突出普法与依法治税有机结合。统筹专题与日常普法,推动线上与线下融合,抓实“多维度”全面普法与“点对点”个性辅导,分级分类开展税收普法活动。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法知识,增强守法意识,全方位展现税务部门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和良好形象。
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一)积极预防化解涉税争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专业能力,推动涉税费争议“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充分发挥“县局主建、所厅(分局)主创”原则,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税务部门的实践应用,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妥善调解纳税争议,依法平等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二)优化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完善对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机制,制定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查处规范,优化查处职责和办理流程,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的收集工作,各成员单位协同共进、形成合力,持续优化分析、推送、办理、反馈、监督、考评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于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受理、解决和回复,做到有投诉必回应、有举报必处理,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对。以落实落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落实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四)持续深化税务司法联动。为提高司法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加强破产企业欠缴税费的后续处理,保障税费依法清收,与区法院持续推进“税务+司法”一体联动,各领域纵深推进合作。积极开展破产企业涉税管理、司法执行案件涉税处理,积极开展民间借贷案件的税收征管工作,探索建立常态化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效。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落实落细督察内审工作。将督察内审工作贯彻于执法全过程,对税收执法进行全面的检查与监督。依托总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常见多发风险事项的内部控制,对反复发生的风险事项研究事前防控措施,健全完善指标,提升指标的精准度和靶向性,实现执法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开展重点环节专项督察,强化了重点税收风险管理,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各项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全面树立“以数治税”理念,进一步发挥大数据的引擎和驱动作用,实现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税务有效落实。统筹加快征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分批分次做好全国规范统一电子税务局上线系列工作,推动新电局全面上线。实现数电发票全面普及,截止12月底全区数电票已代替税控票成为开票主体,利用智能赋额指引辅助审核税企互动调额流程,有效防范数电票额度调整风险。赋能发力,彰显大数据管理作用。聚焦收入主责,深化数据赋能、优化立体布控、强化高效应对,综合运用价值判断和技术判断两种手段,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打击”的闭环监管模式,进一步发挥数据潜能、应对职能,不断推进风险应对工作向深层次质效拓展,向数据高效监管扩展,向内控风险防控质量发展。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推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按要求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建立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聘用法律顾问等重大依法行政工作。
2025年,通州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牢税收法治意识,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推动通州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