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0:1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南京市税务局和雨花台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努力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做好学习,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积极推动扩大学习覆盖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干部法治理念,树牢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引导促进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全面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税收法治工作与税收征管改革等全局性工作相融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区局党委深入研究制定年度税收法治目标任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区局依法行政工作,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等最新法规文件等,研究部署各阶段的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上级工作措施和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述职述法制度,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

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守住组织收入底线红线,防止和制止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制定区局《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和区局《“1+N”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赋能组织收入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要求,加强税费收入质量和税费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收入风险监控,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退税减税工作。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税务服务热线再升级,全年质检综合得分位列全市第二。构建“及时雨·税e通”2.0税费服务品牌文化,持续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推动优惠事项免申即享、申报即享,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市通办,持续推进跨省通办。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厅联办”。制定“税企直联”工作制度,助力企业跑出经济发展“加速度”。

(三)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税费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持续强化税费政策宣传,先后开展“税助发展向新而进”主题宣传、“新质生产力”税收宣传辅导、新电子税务局专题培训等重点辅导活动。精编常见优惠政策,更好指导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雨花台区税务局税惠“三重奏”演绎“专精特新”新乐章》简报被选报总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税收治理规范科学

(一)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要求。

(二)强化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

严格落实省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落实市局税费政策确定服务工作机制,执行统一税费政策,确保政策适用公平公正。广泛收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问题,通过快速反应机制上报,及时适用上级答复意见,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积极运用税费政策支持中心平台反馈政策落实中的问题。 

四、严格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决定。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二)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程序

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着力解决税收执法争议和疑难问题,区局制定了《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规程》,将涉税金额大、情况复杂等执法事项纳入集体审议,充分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主体

持续加强税收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的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明确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必须具有税务执法资格。加强税务执法资格审核,组织初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获得执法资格。

(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处罚尺度,做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致、合法合理。积极推进说理式执法,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突出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原则,教育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局关于“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坚持公开透明,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执法公示平台的信息发布、更新、维护工作。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存储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记录工作台账。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预防处突能力

(一)落实专项工作制度。强化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及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落实,为扎实有效落实信访处理、舆情处置、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夯实基础,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二)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办税服务厅现场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最大限度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三)完善纳服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处理,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完善争议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质效。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质效,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涉税案件应对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公职律师选拔。推进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强化案件分析运用,提升法制人员应对应诉能力。 

(二)健全涉税争议处置机制。健全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建立全方位争议化解组织网络,联动公职律师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协调处理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项发生的问题。对照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提升办税服务厅整体法治意识、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聚焦税费矛盾争议源头防范和过程化解,定期召开专家团队会商、税费联席会议、以全程帮办等方式快速响应、协调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透明运行

(一)从严监督执纪。区局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提醒单》机制。持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情况的监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税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开办“纪检微课堂”,深入开展“雨濯税清”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家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制度文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综合发力。

(二)强化内控防范执法风险。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优化落实内部风险防控操作指引,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作用,形成有效风险防控措施,推进内控制度落地生效。扎实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切实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需要主动公开事项,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九、积极推进以数治税,提升法治政府科技保障

持续深化以数治税,不断提升税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为依法治税提供科技保障。持续加强纳税服务便捷化,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实现更多涉税业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优化线下办、自助办,打造网格化智慧办税服务,实现纳税服务更便捷、税收管理更高效。大力提升征管信息化水平,稳妥推进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工作,不断提升优化社保费征收服务水平。以5C、六基为抓手,全面提升基础征管质量。

2024年度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有待增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强。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区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着力解决税收治理中的问题,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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