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3月催报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03-26 15:54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苏州建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486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你单位(个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个人)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至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资料报送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清单(2025年3月催报)第二批.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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