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4:1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南京市税务局和江宁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市局党委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征管强基攻坚行动,纵深推进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利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并依托学习兴税平台,深入、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专场学法活动5次,强化宪法意识,切实增强全局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的自觉性。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正确处理“减”和“收”关系。坚决扛牢主责,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征收。
(二)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升级“政策找人、政策上门”服务,依托大数据开展精准推送9.5万户次,组织专场培训15场,强化政策落实分析和反馈,相关做法被总局简报采用。加强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暨就业助推活动;主动对接区残联等部门,开展“纳税人学堂”宣讲、上门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用工单位充分享受安置残疾人相关税费优惠,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聚焦辖区智能电网主导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高效精准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抵减政策,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提升重大项目税费服务质效。组建“重大项目及重点企业政策服务专业团队”,在园区、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重大项目现场设置税费服务驿站,实施2.0版驿站提升计划,提供咨询辅导、自助办税、远程帮办、争议化解等“一站式”服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工作联动协议,实现新办登记、注销等事项一体办理,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成效,服务案例被《人民日报》刊登。
(四)推出“企业发展税务陪伴计划”。聚焦区委打造南京发展新质生产力先行区目标要求,主动融入开发区的“企业发展陪伴计划实施方案”,针对企业项目建设、初创发展、成熟壮大、行业引领、战略调整等不同阶段特点和涉税需求,推出《企业发展税务陪伴计划》,通过“政策+服务+保障”组合拳,构建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陪伴式”税费服务体系。企业发展税务陪伴计划以“陪伴企业成长、税务服务发展”为目标,包含新建项目推进“税加速”、新办企业生根“税保障”、新兴企业壮大“税支持”、领军企业培育“税助力”、重整企业焕新“税护航”五大行动。通过“政策+服务+保障”组合拳,构建全生命周期“陪伴式”税费服务新体系。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深化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的意见》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工作办法》,发挥业务骨干队伍专业特长,组建包含5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包含三名公职律师)和1名法律顾问的专业团队,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治税务建设“智囊团”作用。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题办公会等各议事协调机构的集体议事职能作用,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凡“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凡是区局拟签订的合同均需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方能签订,2024年通过审查合同共计36份。同时,将是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通过严谨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内容合法合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对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单、权力责任事项清单内容,按期公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信息”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做尽做。深化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区局《法制审核工作意见》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工作办法》,认真落实市局明确要求必须审核的合同签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和职责,1至12月共履行合同法制审核36份。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落实应急预案工作。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024年度未发生紧急重大事件。全面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保密自查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信访舆情工作部署,稳妥处理信访69件次,积极协调地方协助涉税舆情监控,未发生重大信访舆情安全稳定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争议解决中的作用。认真践行“枫桥经验”,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服务中心,用心用情化解行政争议。开展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攻坚,成立诉求快速处理中心,实现接诉即办,诉求处理时长较原有压缩80%。全年处理工单共4645件,综合满意率超97%。12366热线接通率、解答准确率居全市第一。
(二)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加大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注重实质化解争议,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不断提升。2024年全年共化解行政复议5起,完成行政复议1起,区局作为答辩人从程序和实体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依法依规收集证据材料,按期提交复议答辩书,最后结果为维持区局的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以机制建设强化税收风险协同防控。一是建立例会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税费种科室、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管理、督审等各职能部门在税收监管中的特定作用,形成一体化税收监管方案。二是构建联动机制。督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好风险防控,发挥业务职能部门的主责作用。按照“突出重点环节、高效配置资源、精准防控风险”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各环节数据分析比对,实现不同风险事项的差异化管理。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平台推送的疑点数据推出一批场景式数据监管产品和风险防控指引,向各细分专业团队提示相关领域风险发生的特征和趋势,为各细分专业团队提供辅助和支持,实现“日常风险常态监督、重大风险高效防控”。
(二)推进政治监督举措落实落地。以项目化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制发纪检建议书8份,提出意见建议21条。党委与纪检组开展6次专题会商,针对“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等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10条。认真落实“三类主体”履职考核评价工作要求,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治理。走访地方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7次,推动形成常态化“税纪”协作机制。紧盯“关键节点”,开展明察暗访12次,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全年共产生政府信息公开4件,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为维持区局的决定。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一是夯实征管基础。以“5C”监控评价指标为抓手,开展征管基础提升攻坚行动,5C指标监控综合评价连续居全市A段。参与两项总局深化征管改革“揭榜挂帅”项目,积极向省市局研提解决方案。强化精准清欠、联动清欠,完善欠税管理数据产品。二是强化风险应对。依托税收监管中心,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集约化处理的职能,实施高风险任务前置分析,全方位协同管理,分级分类复核监控。三是推进数据赋能。纵深推进总局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组建BIEE分析团队,加强风险指标自主建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标和印花税指标被省局采用。“合伙企业个人税源”风险核查“四步分析法”被市局采纳推广。依托“徐建国创新工作室”,积极参与“税务数智赋能行动”,助力重点工作开展。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税收法治重大问题,一体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全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审议通过《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区局《企业发展税务陪伴计划方案》等文件。
2024年,区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统筹协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配置仍然不足,人员业务能力不够全面,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工作理念和思维模式跟不上改革形势的发展;改进服务创新性做法还不够多。
2025年,区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落准落细税费政策。持续深化“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机制,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更好助力“两新”政策加力扩围。持续推动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落地落实,充分释放政策效应。落实好出口退税政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是坚持税费统管。坚持税费一体、税费皆重,进一步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落实省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清单、工作规程,开展税费数据联动采集和比对分析。
三是坚持以税资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产业特色和党委政府关切,加强区域联动,更好发挥税费大数据作用,提升以税资政能力。在政策确定性服务和综合税政方面,进一步服务现代化税费服务新体系。加强支持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宣传贯彻,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继续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企业发展税务陪伴计划落实;对上市企业、高精特新、独角兽以及智能制造、新能源、低空经济等地方政府重点支持对象,调研企业诉求,积极向上级提供政策执行反馈意见。
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各项机制建设和部门协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实施“税务法治强链行动”,完善和加强“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法治保障、争议处置、过错追究、评估反馈”法治全链条管理。推进“以审促治”“以查促治”,进一步加大内控监督评价力度,加强内外部督察审计监督成果应用,创推规范执法“错题集”,建立配套防控指引、操作指南,形成“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规范管理”闭环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司法程序中涉税问题的指导。在破产重整、拍卖、债权抵销等司法程序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交流,联合法院开展对破产管理人的涉税政策专场培训,减少法院、破产管理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款计算、纳税义务人确定、执行税款入库程序、发票开具等方面的理解差异,帮助企业积极推进破产重组及拍卖成功;针对破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欠税滞纳金加收等税收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