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5:33 访问次数: 来源:丹阳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丹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依法治税。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树牢法治理念,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领导干部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把精神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五事联动”主题党日等形式进行学习。统筹系统各类力量和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解读会议精神。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税收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节选)。局党委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提升了局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市局分管领导统管全局法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做好法治工作。我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继明同志带头贯彻落实市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本部门法治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职能,税收服务发展提质增效

(一)提供精细服务,团队化解难题

今年5月我局“春风专家税援团”运行方案正式印发,为全局“税援团”有序开展活动提供制度性保障。我局“税援团”聚焦围绕“推动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双提升’”目标,精准对接企业服务需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投产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支持。今年以来“税援团”依托“税路通·苏服达”跨境税费服务品牌,主动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涉税服务;携手市政府办、镇江市局“国勋”工作室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提供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方面“点对点”的精准辅导。

(二)深化“院税联动”,协作化解难题

“深化法税协作,提高企业破产环节税收管理成效”入选丹阳市委市政府“敢担当”攻坚项目。先后印发《加强破产、司法拍卖涉税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暂行)、《进一步规范破产清算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强化破产清算、司法拍卖涉税处理。积极协调破解执行难、操作难问题。联合法院、市律协对破产管理人开展涉税(费)业务培训,破产清算、司法拍卖已经成为化解欠税、组织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聚焦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主体作用得到发挥

2024年,丹阳市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费优惠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控,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好本级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体验感。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充分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等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规范执法体系,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一)深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三项制度”在贯彻中的难点堵点,妥善执行法制审核事项工作规程,打通三项制度“最后一公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等工作要求。

(二)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年初举办“联训大练兵”全员视频培训,围绕法制、风险、纳服、税政、征管、纪检、财务、国际税收等多个业务范畴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授课讲解,助力全体干部强基固本,补足底气;按季度全员参加镇江市局的竞赛和视频培训,以赛促学、以赛促干;全面提升新进公务员素能,推行“5+1”集中学习模式,成立“执法资格考试学习班”,以“一对一”的形式对新进公务员的业务学习开展日常指导。

(三)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收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意见;重点关注适用“首违不罚”相关政策等实体性方面以及印章、执法人员签字等程序性方面,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整改。  

五、完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强化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全链条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公职律师的职业作用,持续推进我局公职律师建设工作;加大对法律人才的重视,鼓励税务干部学习并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健全税收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在执法活动中给予法律支撑。

六、注重普法宣传,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得到深化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税收法治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一)线下“三进”送法,探索多元普法路径

进基层,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立足自身职能,结合业务特点,前往广场、商圈等场地组织宣传活动,开展宣传17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进企业,定制一企一策个性“诊疗单”。紧扣政策热点,瞄准新质生产力企业、非遗传承人、绿色产业等群体,靶向出击,“春风专家税援团”、“戎税先锋”等政策宣传团队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进学校,为青少年成长厚植“法治基因”。聚焦青少年学法所需,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共举办“进校园”创意普法活动4次,发放宣传册600余份,普法对象达上千人次。

(二)线上“三面”突围,壮大普法传播声量

提升“专业面”,优化官方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官方网站、钉钉税企群、征纳互动平台等线上平台,打造便捷高效的普法宣传新阵地,实现税收普法宣传“无死角”。强化“基本面”,开展线上普法直播。创新开展线上直播“云课堂”活动,累计开展线上直播活动4场,直播课累计观看人数2.4万人次,峰时观看人数达30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扩大“覆盖面”,加深媒体矩阵影响。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电子媒体,常态化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涉税政策解读。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新华网江苏等省级媒体公开进行税收政策分析及宣传20篇次,其中《江苏:税务法治强链行动进行时》刊登头版头条。

七、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得到正确行使

(一)做好行政救济,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

我局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按照镇江市税务局和丹阳市司法局的要求,按季度及时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中进行报送。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纳税服务热线等,实时接收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

(二)推行政务公开,确保行政公信透明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运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行风热线”栏目、江苏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平台不断丰富公开渠道。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税收风险处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2025年,市税务局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期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税收法治工作中,以此指导实际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税收法治工作的实践成果。积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更高效地处理税收执法争议

完善制定《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运行方案》。 以税收执法争议处置机制为制度支撑,推动税收执法争议处理法制部门和公职律师介入得更早、参与得更广、作用得更好,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执法争议的产生,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争议处置程序,持续加大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力争将执法争议化解在基层、消灭在源头,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二、更有序地推进涉税司法保障相关工作

深入做好涉税事项梗阻问题研究,在破产清算、司法拍卖领域形成可操作性的流程指引。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执行案件涉税问题处理,建立健全涉税案件司法协作机制,依法保障税收安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更严格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抽查分局税务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执法文书制作,开展案卷评查,全面提升执法文书质量。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音像记录的实施、管理和保存,进一步规范百万元以上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异常凭证核实、出口函调实地核实等重点事项的音像记录。全面加强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征管措施、信息公开答复、政府采购合同(协议)等税费征管、行政管理事项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才能作出。

四、更全面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决策部署,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相关工作。落实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税务机关在落实新增税费优惠政策中遇到的问题,抓实落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统筹做好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抽查工作,完善指标、加强数据分析,精准识别风险,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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