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09:03 |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京口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京口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牢牢把准税务部门职责定位,增强垂管意识,围绕全年目标,采用“大月保季度、季度保全年”的方式提升组织收入质效,制定弹性目标与计划,通过月度、季度小目标的完成,保障整体大目标的实现。建立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依托每月召开的组织收入推进会,常态化开展收入质量监控。
2. 精准落实税费政策。通过税收大数据增强政策推送精准度,精准匹配纳税人需求,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持续深化“免申即享”机制。优化精准推送,通过征纳互动、微服务、镇税通等平台共推送消息43批次8万余条。组织税费政策宣传活动10场,业务培训7场,开展1场“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可视答疑”线上直播课程。
3.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三个中心”建设,夯实征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三个中心”统筹调度功能,以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对行业的税收监管;加强多维监管,夯实税源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并制作风险数据模板,强化系统性风险防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管理,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从源头防止税务规范性文件违法、失当,确保税务执法依据规范、统一,2024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2.健全依法行政组织架构。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要求,区局构建起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三位一体”大监管格局,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的“5+N”专业化队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衔接顺畅、相互支撑、高效运行。区局按照“见人、见物、见事、见成效”的要求,将重点事项和重点工作提级管理。
3.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行政许可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不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推进依法决策。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实现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年终进行述职述法报告,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统筹作用。
2.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推进科学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对外执行。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
3.坚持集体讨论制度,推进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等重大决策,依规提交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策情况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规范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及时更新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做好常态化提醒。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注重日常指导和监管,督促各部门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提高区局执法过程的数字化采集水平,将执法过程阳光化、透明化、规范化,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质效。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内执法事项未经法制审核不得做出执法决定。
2.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促进公正执法。规范行政许可流程,优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杜绝“事后审批”、“变相审批”。落实税务总局及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对清单中列举的税务违法行为,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文明执法。根据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以及省市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税收宣传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题活动,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以务实行动展现担当,助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全面落实“无需求不打扰,无风险不检查”的执法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文明规范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与区委区政府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打造社保费政策咨询、争议处理前沿阵地。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1.完善投诉管理制度,拓宽救济渠道。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区局畅通征纳互动平台、税务网站、12366等各类纳税人诉求反映渠道。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办理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台账,及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展,反馈处理结果。
2.规范信访办理。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回复等工作程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3.扎实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落实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成立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小组,坚持按照“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落实落地,打造“税务+街道”双网格联动机制,认领街道“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税企矛盾调处”项目,税费问题就地化解率、满意率均达100%。联合司法、财政、人社、信访等六部门聚焦相关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问题联合发力,建立本级的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机制,打造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平台。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内部监督。发挥纪检牵头统筹作用做好专责监督,常态化召开监督联席会议,通过运用大数据建立指标模型,做好廉政风险研判和问题线索挖掘,促进法制、征管、纳服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发挥党支部近距离监督优势,发挥纪检委员示范带头、纪律教育、监督保障、关心关爱“四种作用”,督促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日常教育监督主责,发挥“管到人头”的优势,加强“八小时内外”全周期监督管理。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共筑廉洁防线。
2.配合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公告栏、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全面公开和宣传各项税费政策和信息,按照执法公示要求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企业等信息,畅通纳税人诉求反映渠道。二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及时接收审计部门的审计取证单,认真核实并反馈相关情况。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督查整改,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3.严格执纪问责。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按日查看违法过错清册,并做好责任认定、陈述申辩和责任追究,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积极惩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监督、救济渠道等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事前公开;执法人员执法时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进行事中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正常户认定、欠税信息等在税务官网上进行事后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公信力、执行力。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力打造效能税务
区局坚持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手机APP等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以及税收大数据运用,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和治理效能。积极创新税收宣传手段,以网络直播间为载体,及时为纳税人讲解最新税费政策,提高政策落实质效。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创新落实“数据标签化”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制作数据产品,建立了“基础质量、数电票防控、欠税管理、个体管理、税费减免、税收监管、风险管理”7类35个数据标签,形成了一批BIEE可视化产品,以数据赋能提升工作效率,持续深化以数治税,提升征管效能。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法律+税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结合税收政策更新、执法环境变化,定期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实践营地活动,通过案例研究、业务交流,为青年干部提供“讲、学、练、战”一体化实训平台,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将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执法水平的总抓手,2024年新进公务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鼓励青年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啃下三师“硬骨头”,跑出人才“加速度”。
二、2024年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京口区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尚有提升空间,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内控机制和执法监督手段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健全;三是部分税务人员的知识储备更新不够,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5年依法治税工作打算
2025年,京口区税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和税务法治强链行动,推进依法治税,聚焦强化法治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聚焦强化合规引导,大力培养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以数治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人员,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执法内控和监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